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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信主題: | 離婚后房屋的歸屬對另一方已無經濟負擔租賃或購買有何保障嗎? | 來信時間: | 2018-01-26 15:26 |
來信人姓名: | 聯系方式: | 保密 | |
來信內容: | 離婚后房屋的歸屬對另一方已無經濟負擔租賃或購買有何保障嗎? | ||
處理情況 | |||
回復單位: | 西烏旗政府信息辦 | 回復時間: | 2018-01-26 15:26 |
回復內容: | 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,如一方生活困難,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;協議不成時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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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信主題: | 離婚后房屋的歸屬對另一方已無經濟負擔租賃或購買有何保障嗎? | 來信時間: | 2018-01-26 15:26 |
來信人姓名: | 聯系方式: | 保密 | |
來信內容: | 離婚后房屋的歸屬對另一方已無經濟負擔租賃或購買有何保障嗎? | ||
處理情況 | |||
回復單位: | 西烏旗政府信息辦 | 回復時間: | 2018-01-26 15:26 |
回復內容: | 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,如一方生活困難,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;協議不成時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 |